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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8年度大屯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

    2、贯彻落实街道工委研究制定的辖区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区属次干路、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4、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摊群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水、人防、环保等工作的监督。

    6、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止施工扬尘,防止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7、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8、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来京人员以及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

    10、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民事调解工作。

    11、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力管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工作。

    12、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3、负责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国防教育工作。

    14、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5、指导和协调社区居委会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职责,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6、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7、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举办社区服务事业,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

    18、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19、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包括行政单位 1个,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全额事业单位 3个,分别是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文化服务中心。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6,427.9399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130.95766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296.98225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0,853.6508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69%;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77.3067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1%。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158.925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7.5669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24%;项目支出 17,231.3584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76%;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69.014563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5,739.565737万元, 增37.29%,本年支出增加4,259.422486万元,增幅23.80%。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31.5054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4.1206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02%;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119.6793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教育支出37.004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科学技术支出0.509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9.2534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2.8690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8.248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4%;节能环保支出1,417.16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2%;城乡社区支出8,223.0447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84%;农林水支出434.6170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0%;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394.12066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41.278662万元,增长22.6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159.0797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75.717792万元,增长21.07%。主要原 因: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9.9889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9.9889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 因: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支出和经济普查支出。

    “人力资源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0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工拓展培训。

    “港澳台侨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0.7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侨联工作经费。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0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3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地方志编纂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1.499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739800万元,增长14.6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团建及妇联活动支出。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40.2851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285170万元,增长0.2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服务群众经费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0.2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250000万元,增长2.5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7.267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267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重点人实名制稳控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19.679398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增加17.789398万元,增长17.46%。其中:

    “公安”(款)2018年度决算112.05254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662542万元,增长19.98%。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指挥中心运行保障、门禁维护、民警驻社区等支出。

    “司法”(款)2018年度决算2.1385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361402万元,下降38.9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4882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488258万元,增长9.77%。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7.00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 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党校工作经费。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5.80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未成年教育和社区大课堂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509000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增加0.509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509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509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载终端安装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39.253416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2.083416万元,增长43.31%。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137.82241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652416万元,增长41.8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活动经费、群众文艺团队扶持、三馆免费开放经费、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款)2018年度决算1.431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31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8,452.86908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426.985080万元,增长109.96%。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56.61843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2.348437万元,增长13.48%。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724.842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282500万元,增长1.77%。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党建经费、公益金支出等。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430.6610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587032万元,增长2.76%。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8年度决算133.693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3.693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益性就业组织经费。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961.969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61.9696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伤残抚恤金等支出。

    “社会福利”(款)2018年度决算78.696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8.6962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高龄老人津贴、无丧葬人员补贴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30.69049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0.690496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残疾人工作经费和职康运行经费。

    “红十字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关爱失独家庭项目经费。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8年度决算4.4985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4985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低保采暖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529.1992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16.219297万元,增长475.7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优美大街环境建设项目、背街小巷环境治理支出、环境建设资金、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城管委拨协管员经费等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508.2480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2.838066万元,增长(下 降)107.10%。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7.348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348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卫生协管员支出及病媒防治支出。

    “公共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0.6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6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控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57.221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7.221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计生专干支出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支出。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6.5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食药所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223.49090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1.919094万元,下降8.9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13.0591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0591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99.97879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9.9787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病媒消杀经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1,417.1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15.720000万元,增长98,313.89%。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417.1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15.720000万元,增长98,313.8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商品交易市场疏解资金、开墙打洞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8,223.0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705.533916万元,增长441.8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598.9024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9.552453万元,增长30.3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1,275.39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37.288318万元,增长191.1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绿化保洁、背街小巷环境提升项目、社区环境整治项目、开墙打洞等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6,348.75514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728.693145万元,增长923.8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共事务协管员经费、垃圾分类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434.6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0.615895万元,增长85.74%。其中:

    “林业”(款)2018年度决算13.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2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花园社区创建支出。

    “水利”(款)2018年度决算6.2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232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和河长制经费和水库移民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15.1850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1.183895万元,增长77.43%。主要原因:郊野公园养护费、防爬次支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转型升级等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支出。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907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17.1907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17.1907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190747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 17.1907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19074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老年人补助医疗款和居家养老服务经费。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927.56691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56870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58709万元减 少4.99000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6.760300万元,比2018年预算下达数6.760300增加0万元。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出国探讨建立政协与议会交流机制,商谈文化产业交流项目。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6.7603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930000万元减少3.930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80840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868409万元减少1.06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未购车,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80840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868409万元减少1.06000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减少。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6168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87.68230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5327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3117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15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06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5,451.771784万元,其中:汽车44辆,264.99880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79.3062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部门名称)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2662.560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社区人员工资、公用支出;社区公益事业支出;保障党建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党建课题研究形成成果、社区党建活动顺利开展。评价结果:本单位2018年对公共服务经费进行了自评,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实施,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的使用效益。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决算金额0.000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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